校属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部分校领导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刘宇陆副院长:分管科研、学科、研究生教育、产业、图书馆、档案馆工作,协管人事工作。
陈东辉副院长:分管教学、高职、继续教育、高教与政策研究、现代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招生工作。
其他领导分管工作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调整 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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