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应院委〔2011〕18号 关于调整部分校领导分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4-03 浏览次数: 112

 校属各部门: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将部分校领导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刘宇陆副院长:分管科研、学科、研究生教育、产业、图书馆、档案馆工作,协管人事工作。

陈东辉副院长:分管教学、高职、继续教育、高教与政策研究、现代教育中心、工程训练中心、招生工作。

其他领导分管工作不变。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干部工作  调整  通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4月1印发

共印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