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和中共上海市委转发《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本市区县、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徐汇区、奉贤区人大换届选举于今年下半年进行,并于2011年12月上旬完成,结合我校实际,计划如下。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及二届区委十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一步巩固国家基层政权、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换届选举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善于运用法律实现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保证换届选举的正确方向。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调动选民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依法参加选举。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认真学习贯彻选举法,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严格依法进行。
二、换届选举机构
1、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有关精神,成立我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2、成立徐汇校区、奉贤校区选举工作办公室,分别负责徐汇校区、奉贤校区的人大代表选举日常事务。
3、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建立3-5人的选举工作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并指定一名联络员,在校选举办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有关选举工作。
三、换届选举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1日——28日)
主要工作:建立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调查摸底、抽调和培训选举工作干部、划分选区、确定分配代表名额以及宣传发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本次换届选举奉贤校区为独立选区,代表名额为1名。
徐汇校区参加徐汇区91选区,代表名额为1名。
具体要求:在区和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制定换届选举工作的详细计划,做好分工负责方案,一级抓一级,安排好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工作。组织一支精干、得力的选举队伍,加强各方面的联系,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
工作安排:
(1)建立各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3—5人建立部门选举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书面上报校选举办公室。
(2)调查摸底,摸清人员情况,确定参选人数。
(3)召开选举工作第一次会议,宣传布置本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2、宣传和选民登记阶段(2011年9月25日——10月26日)
主要工作:普遍宣传、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划分选民小组、确定选民小组召集人、填写选民证、依法公布选民名单。
具体要求:要加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力度,进行广泛的思想发动,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正确地引导广大选民参加这次选举,为选举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选民登记工作要认真细致、不怕麻烦,使每个有选举权的选民使用好自己的权利。
工作安排:
(1)普遍宣传。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多媒体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以党总支为单位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等。
(2)根据选举法规定,以选举日为准,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按照选区进行登记。本次选民登记以网上登记为主,由各党总支设立的选民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选民登记,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
(3)各选举工作小组认真核查选民资格,于10月15日前完成选民登记表,通过信息平台发送至校选举办。
(4)编划选民小组,选民小组以40人左右为宜,学生以班级编划选民小组。
(5)10月26日公布选民名单
3、酝酿讨论推荐候选人阶段(10月——11月8日)
主要工作:组织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区人大代表候选人,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汇总后,于10月31日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然后由各选区组织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按照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的规定,提出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报区选举委员会审查,决定后,于11月8日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
具体要求:这是整个选举工作的重要阶段,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法,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请示汇报,严格按照法定时限,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工作安排:
(1)各选民小组召集人培训,介绍第三阶段的主要任务及注意事项,下发表格。
(2)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如选民自荐当候选人,也可以有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提名。
推荐表按要求填好后,各选民小组汇总后于10月26日前交校选举办公室。
校选举办汇总后于10月31日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
(3)反复酝酿讨论和协商代表候选人
各选区可召开选民小组长会或全体选民大会,按照《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次上报校选举办。
校选举办公室再次汇总后,召开各选区组长会议,通过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并于11月8日张榜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4、组织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人大代表(11月16日)
主要工作: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准备工作,组织投票以及投票后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具体要求:各选区工作组、选民小组要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层层负责,做好选举大会预案,切实抓好选举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请示汇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选举大会顺利进行。
工作安排:
(1)根据学校现有条件制定选举大会形式和方案。
(2)选举工作人员培训:介绍组织选举投票的主要任务,选举大会的操作程序,领取相关表格等。
(3)印制选票: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选民数印制选票
(4)组织准备:
各选区工作组要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人员会议,选民小组长会议,布置任务交代分工。
核实选民名单的变化情况,摸清选民在投票日当天的去向。
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本人按时参加选举。
5、总结阶段(11月下旬—12月中旬)
(1)认真做好当选代表登记表的填报及选举工作总结等工作。
(2)根据选举工作归档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代 章)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区人大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主题词:换届选举工作 区人大 工作方案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1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65份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区人大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职能单位 |
9月1日—22日 | 根据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通知精神,建立校级选举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召开选举工作第一次会议,宣传布置本次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 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
9月28日前 | 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建立3-5人选举工作小组,并将成员名单书面上报校选举办公室。 | 各党总支 (直属支部) |
9月25日—30日 | 下发宣传资料,以党总支为单位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宣传落实选举工作各项事宜。 | 各党总支 (直属支部) |
10月8日—15日 | 1、根据选举法规定,以选举日为准,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选民资格的公民,按照选区进行登记。本次选民登记以网上登记为主,由各党总支设立的选民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选民登记,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 2、编划选民小组,学生一般以班级为单位划分选民小组,教工以40人左右划分为一个选民小组。 3、各选举工作小组认真核查选民资格,于10月15日前完成选民登记表,通过信息平台发送至校选举办。 | 各总支选民工作小组 |
10月19日前 | 做好候选人推荐前期准备工作: 对各部门选举工作小组、各选民小组进行关于如何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和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进行专题培训。 | 党委组织部门、校选举办 |
10月19日 至 10月26日 | 1、民主推荐选民小组长; 2、各选举工作小组培训选民小组长。内容:关于如何召开第一次选民小组会;如何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等; 3、组织好选民小组第一次会议:学习有关选举文件;讨论、酝酿、提名推荐初步代表候选人报校选举办; 4、分发选民证。 | 各选举 工作小组 |
10月26日前 | 核对选民名单,做好选民登记、内部造册等工作。按选民小组打印或填写好选民小组名单正表,同时填写好选民证;审核《选民名单公告》。 | 校选举办 |
10月26日 | 选区按规定格式要求公布《选民名单公告》 (1号公告) |
10月31日前 | 汇总各选区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做好张榜公布的准备工作,按规定格式打印或抄写好《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2号公告)。 | 校选举办 |
10月31日 | 按规定格式要求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2号公告) |
11月1日 至 11月8日 | 各选举工作小组依法进行民主协商,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按规定的差额比例,协商确定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 校选举办、 各选举 工作小组 |
深入了解和考察候选人情况。按要求填写《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报表,报区、镇选举办组织组审核。 |
11月8日 | 按规定格式要求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告》(3号公告) |
11月9日 至 11月15日 | 向选民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 校选举办、 各选举 工作小组 |
11月13日 | 按规定格式要求张榜公布《选民补正名单公告》 (4号公告) |
11月14日前 | 做好投票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及投票选举事务的准备工作 | 校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校选举办、 各选举 工作小组 |
11月16日 至 11月18日 | 11月16日为选举日 1、组织选民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选举 2、投票结束后,各选举会场、投票站认真写好《选票统计表》,选区汇总后当日报校选举办。 |
如第一次投票选举不成功,立即进行第二次投票选举准备工作,11月18日前进行第二次投票选举。选举结束当日将选举结果报奉贤海湾镇选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