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鼓励机械工程学院全体教师敬业爱岗,教书育人,规范教学,认真完成教学过程中的各环节工作,以提高机械工程学院的教学质量。
二、入围条件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评选学期,按照学生对教师教学测评分的高低,得分位于机械工程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前30%(含30%)的在职专任教师。
(2)如果在评选学期,学校督导组、或机械工程学院督导组对每一个教师都有测评分,则按照督导组对教师教学测评分的高低,得分位于机械工程学院全体专任教师前30%(含30%)的在职专任教师。
2. 如果同一教师在同一学期承担二个及以上教学班级的授课任务,则以各班级平均测评分计入排序。
3. 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第一完成者,在当年可获得一次机会,直接进入评选顺序,不需要根据学生和督导评分确定入围条件。
4. 如果出现教学事故,取消责任人该学期的评选资格(包括市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和优秀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教学事故以学校、或机械工程学院认定为准。
三、评选顺序
1. 机械工程学院根据入围条件公布入围教师名单。
2. 各教研室按入围名单在专业教研室推荐4名教师、在基础课教研室推荐6名教师,其中本教研室被提名教师数不能超过本教研室专任教师人数的30%,四舍五入。
3. 由机械工程学院领导班子、教研室主任、工会主席等组成评选小组进行评选,规则如下:
(1)按提名得票多少排序,取专业教研室前4名、基础课教研室前6名为机械工程学院本学期的“教学十佳”。
(2)若出现得票数相等,即并列情况,则再次票决。
(3)特殊情况由评选小组酌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