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教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党员的实际,现就做好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工作暂作如下规定:
一、增强针对性,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党性教育工作
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接受一次严格的党性教育是加强大学生党员教育的重要环节,通过离校前的强化教育,使毕业生党员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增强组织观念,走向社会后充分发挥党员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要根据毕业生党员的特点,丰富活动形式,将教育与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文明离校结合起来,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的主要内容。
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重点是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党章,明确党员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党的纪律,切实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对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指导,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毕业后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通过正反两面案例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思想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毕业生党员正确认识自我,为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合理定位奠定基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党员“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意识。
三、毕业生党员党性教育的形式。
根据毕业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每年制定毕业生党性教育计划,采取学校统一教育与院(系)党总支分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教育内容充实,形式灵活,党员覆盖率高。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二00七年六月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材料转接工作说明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出
1、单位有党组织并且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该单位。
2、单位有党组织但没有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归口接收关系的党组织。
3、单位无党组织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组织部门;或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的组织部门;或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与单位所在的区(县)党员服务中心联系在其指导下落实党组织关系。
4、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组织部门
5、对于上海市外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在上海市就业的)其组织关系均须转至“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要求
1、各院(系)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指导和服务,落实指导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具体措施。
设立并公布咨询服务电话,对于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遇到困难的党员要提供帮助。
2、各党总支根据毕业生党员提供的组织关系转出单位,认真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并报组织部,组织部凭总支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携带。毕业生党员落实组织关系后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3、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在毕业前3个月内,一般不再办理接受预备党员的手续。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到期的预备党员,一般由学校负责继续做好教育考察工作”,对于毕业后3个月内到期转正的预备党员,各总支可根据学生情况,履行转正手续后,再转出组织关系。
4、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各总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校,如保留须及时编入所在总支的一个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对于无法参加组织生活的,及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要求他们持证就近参加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支部定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毕业生党员等党建材料的转移说明
1、对于预备党员,由所在党支部负责做好在校期间的组织鉴定工作,填写《上海高校毕业生预备党员在校期间党组织鉴定意见》(附表),统一表格,加盖党总支公章,归放在学生本人党员材料中。
2、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者教育考察等材料,要分类整理,在毕业生离校前归入毕业生党员人事档案之中,一并转出。对于非上海生源在上海就业(人事关系转到生源地)的预备党员,从有利于其转正的工作出发,其党员发展材料可单独转往接收的党组织。
中共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委员会
组织部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流程图
1 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报告转出关系的组织全称 、党费缴纳时间、联系电话等。 关系转出有以下几种情况: ★单位有党组织并且有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该单位。 ★单位有党组织但没有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权限的,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的上级党组织或归口接收关系的党组织。 ★单位无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组织部门;或转移到单位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的组织部门;或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与单位所在的区(县)党员服务中心联系在其指导下落实党组织关系。 ★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户口所在的街道、区县等党委组织部门。 ★对于上海市外的毕业生党员(不含在上海市就业的) 其组织关系均须转至“具有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的单位。 |
3 党总支安排人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报学校组织部 |
7 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其交至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 |
8 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校党委组织部。 通讯地址:上海市漕宝路120号 邮编:200233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组织部 |
2007年7月
附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介绍信存根 | 第 号 同志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组织关系由 转到 。 年 月 日 | 第一联 |
(贴回执联处)
(加盖骑缝章)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第 号 : 同志(男、女), 岁, 族,系中共(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 ,由 去 ,请转接组织关系。该同学党费已交到 年 月。 (有效期 天) (盖章) 年 月 日 党员联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 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通知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 第二联 |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
第 号 : 同志的党员组织关系已转达我处,特此回复。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联系电话: | 第三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