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为了更加深入地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现将4月份基层党建几项重点工作提示如下。
1、开展2015年度上海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重点课题评审立项工作
4月上旬,组织专家对报送的党建研究课题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市教卫党委系统党建研究会,同时确定部分校级立项课题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2、开展2014年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评选报送工作
组建党建工作评审小组,4月上旬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优秀组织生活案例进行评审并及时公布结果,在此基础上上报教卫党委系统。
3、开展基层党建特色项目评审立项工作
组建党建工作评审小组,4月中旬对各基层党组织报送的“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并及时公布项目审批情况。4月下旬开始,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制定的项目方案认真实施,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确保质量。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报党委组织部。
4、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自查相关工作
具体通知见附件
5、配合做好干部相关工作
一是4月下旬举办“干部讲坛”。
二是4月份将开展2014年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请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此两项工作具体通知另行下发。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30日
附件: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现决定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自查工作。现就做好自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在组织自查时,应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上海市委对发展党员工作的部署要求,特别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我校相关党员发展工作规定的相关情况,重点检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执行工作程序、履行入党手续、完善档案资料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应做到“四查”。
一查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仔细检查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教育培养到预备党员教育管理阶段,在发展党员全部工作流程中,各个阶段的程序执行情况和时限遵守情况。同时,要特别注意查看有无延期审批、突击发展等现象。
二查入党材料是否齐全。主要看学校规定的各类发展党员表格和有关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填写是否规范。要注意及时建立党员档案,并将有关材料及时保存妥善保存。
三查有关记实材料是否齐全。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有关记实材料是否齐全。发展党员记实主要材料:(1)支委会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2)党总支审查、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3)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4)党总支审议入党及转正的会议记录;(5)公示材料;(6)票决材料;(7)推优材料等。
四查制度执行是否严格。主要看是否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要注意检查在发展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公示、二票决、一测评制度(推优公示、发展党员公示、转正党员公示和发展党员票决、转正党员票决制度、发展党员民主测评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计划申报制度以及坚持“六不”制度(入党积极分子未满一年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发展;毕业班学生离校前一个学期内不予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不发展;未经过团内推优者不发展;未通过预审者不发展)等相关制度。
二、自查方式
自查可以采取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查看发展党员程序是否严格、各项资料是否完善规范齐全、制度执行是否严格等,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的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还可以通过随机抽查、调查问卷等形式在更广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
三、时间安排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在4月15日完成自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把发展党员自查工作作为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升发展党员工作水平、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的有利契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间、高质量完成自查工作。
2、要及时落实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问题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对违纪问题要实行责任追究并严肃查处。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还要及时制定整改举措,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发展党员业务水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要形成自查报告。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做法、客观准确地分析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举措和努力方向,形成自查报告,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自查报告经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审核后,于4月2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侯建生。4月下旬开始,党委组织部将对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指标。
党委组织部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