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现将2015年5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如下:
一.配合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负面言行搜集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中共上海市委研究通过《关于在本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为此将开展前期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搜集干部的负面言行,推出“负面言行清单”,为干部一言一行立规矩。具体通知见附件1。
二. 抓好“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创新项目推进
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分工,以党务负责人为主,抓好“一总支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创新活动,按照已制定的项目推进方案认真实施,扎实做好每个环节,确保质量。各单位要本着“边研究、边实践、边总结、边凝练、边提升”的原则,以品牌创建、特色推进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新方法,在全校范围内建成一批干实事、有实效、有影响、上档次的“服务型”党建品牌、党建特色,力争为我校基层党建工作的科学发展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引领作用和辐射带动作用。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成果请及时整理成信息稿发组织部赵倩OA。
三.开展学生党建先进个人评选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不断提升学生党建和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辅导员中开展“2014年度学生党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具体内容见附件2。请每个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将《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于5月22日前发组织部侯建生OA,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行政楼409室。
四.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自查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在4月份各党总支开展学生党员发展自查的基础上,决定开展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自查。自查时间安排在5月中旬。具体内容见附件3。
五.开展毕业班学生党员党性教育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毕业班党员的教育工作,做好毕业班学生党建的资料整理,将开展毕业班党员教育工作。此通知将发给党总支副书记、兼职组织员。请党总支负责人关心和督促。
六.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调研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了解我校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现状,切实加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经党委同意,决定在全校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现状专项调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组织好组织生活会
认真落实党支部每个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5月份组织生活会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上海市委近期研究通过的《关于在本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以便更好地配合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负面言行搜集工作。
党委组织部
5月4日
附件1:关于搜集处级干部负面言行的通知
附件2:关于评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附件1:
关于搜集处级干部负面言行的通知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方案》,中共上海市委研究通过《关于在本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对2015年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出安排。学校党委将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好本次专题教育活动。为帮助处级干部做好对自身的言行、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剖析、自我反思,现向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搜集处级干部的负面言行,在此基础上推出处级干部“负面言行清单”,为干部一言一行立规矩。
1.搜集内容:凡违反“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言行,具体为三方面:一是与上级党组织不一致的言行;二是组织纪律性不强的言行;三是与处级干部形象不符的言行。
2.报送要求:报送的负面言行内容要符合实际,具有典型性。每个党组织至少报送10项。
3.报送时间:5月20日前发组织部赵倩OA。
附:负面言行举例:
言:“这个是上面的意思,我们也不想做。”“这桩事情我不管的。你们去找上面去好了。”“这个事情我是反对的,是他们同意的”等。
行:对上级布置的任务和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班子间不团结、搞派系斗争等等。
附件2:
关于评选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工作队伍,不断提升学生党建和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辅导员中开展“2014年度学生党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从事学生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且具体从事学生党建工作(担任学生党支部委员以上、兼职组织员等)一年以上的专职学生辅导员。
评选名额:全校拟评选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10名。
二、评选的条件
1.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水平,以党建工作为核心,积极有效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2. 热爱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入研究和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创新意识强,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自觉提高从事学生党建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学生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做到工作扎实有新意,作风务实有活力,效果明显有业绩;
3.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能够坚持标准,注重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发展程序,组织发展计划周密,落实到位,材料齐全、内容详实、整理规范;
4.积极参与并组织指导学生党支部和广大学生党员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建设活动,所带的学生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在班团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在班风、学风等建设上有突出成绩,所带的学生党员能够真正发挥在校风、学风、校园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程序
(一)评选推荐阶段(5月8日—5月22日)
1、酝酿提名。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部署推荐工作。各学生党支部根据评选的条件,酝酿提名推荐候选人(可以不局限于本党支部)。
2、遴选推荐。召开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扩大会议),听取支部提名情况汇报,经集体研究,提出本总支(委、直属党支部)推荐候选人。原则上,每个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可推荐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1—2名。
(二)评审公示阶段(5月22日---6月6日)
1、汇总评审。党委组织部和学生工作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在此基础上,召开由党委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等人员组成评审组,通过召开评审会议进行投票评选。根据评选情况,提出学校表彰名单。
2、讨论决定。校党委常委会听取情况汇报,讨论并审定表彰名单。
3、集中公示。对拟表彰的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进行公示。
(三)表彰展示阶段(6月6日—7月底)
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利用校内有关媒体与网站专栏、开专题研讨会等方式宣传展示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大力营造激励先进、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组织名称:
姓 名 | | 性别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职务(职称) | | 从事专职学生辅员 工作时间(年月) | | 从事学生党建工作时间(年月) | |
简 历 | |
获 奖 情 况 | |
推 荐 意 见 | 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二级党组织意见 |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党委组织部、学工部意见 | 年 月 日 |
注:请附1000字主要事迹材料
附件3:
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委)、直属党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细则》和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现决定开展党员发展工作检查工作。现就做好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执行工作程序、履行入党手续、完善档案资料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为“四查”。
一查发展程序是否规范。主要看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仔细检查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教育培养到预备党员教育管理阶段,在发展党员全部工作流程中,各个阶段的程序执行情况和时限遵守情况。
二查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主要看学校规定的党员个人入党材料材料是否齐全完备,填写是否规范。
三查有关记实材料是否齐全。重点检查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有关记实材料是否齐全。
四查制度执行是否严格。主要看是否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检查在发展过程中是否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三公示、二票决(推优公示、发展党员公示、转正党员公示和发展党员票决、转正党员票决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备案制度、发展党员预审制度、发展计划申报制度以及坚持“六不”制度(入党积极分子未满一年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合格者不予发展;毕业班学生离校前一个学期内不予发展;未参加党校培训不发展;未经过团内推优者不发展;未通过预审者不发展)等相关制度。
二、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查看2014年发展、转正的学生党员个人档案袋和有关纪实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党员档案材料。检查党员个人入党档案材料中,各种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党员档案主要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共青团“推优”对象审核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校级及以上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群众座谈会记录表;教师(导师)意见征询表;发展对象政审情况登记表(含外调证明材料);本人自传;学习成绩单;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入党志愿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发展党员公示来访(电、函)情况登记表;转正申请书(限正式党员);其他学院认为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检查有关纪实材料。主要指:支委会讨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党总支审查、审核入党积极分子、发展计划和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会议记录;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会议记录;党总支审议入党及转正的会议记录;公示材料;票决材料;推优材料;分党校培训的有关材料(教学计划、学员名单和成绩、学员讨论记录、学员考卷等)。
三、有关安排
(一)拟在5月14日、5月15日全天完成检查工作。
(二)检查组由特邀党建组织员和党委组织部有关人员组成。
检查组别 | 检查学院 | 检查人员 | 检查时间 | 备注 |
第一组 | 香料学院、材料学院、化工学院、轨交学院 | 待定 | 5月14日 | |
第二组 | 机械学院、电气学院、计算机学院、城建学院、生态学院 | 待定 | 5月14日 | |
第三组 | 人文学院、外语学院、经管学院、理学院、工创学院 | 待定 | 5月15日 | |
第四组 | 艺术学院、高职学院 | 待定 | 5月15日 | |
四、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列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