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5-11-23 浏览次数: 25

  

实习是学院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技术应用能力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应用型人才必要的基础训练和从业、创业的适应阶段。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增强学生对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的了解;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联系生产及科研实际,全面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掌握基本的工程实践方法,受到初步的实际工作技能的训练。通过实习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的新途径、新办法、新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实习教学分类:课程实习、认识实习、专业(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按地点划分为校外实习、校内实习;按方式划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

一、实习教学工作的组织

1、学院主要职责

1)负责审核专业教研室指定的实习大纲。

2)负责审核实习计划,每年12月底前汇总下一年度实习计划报教务处。

3)批准实习指导教师名单,配备实习管理干部,做好校外实习前学生动员工作。

4)负责实习教材和实习相关教学文件的配备工作。

5)负责编制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6)开展实习教学工作检查和实习质量监控。

7)组织年度实习工作总结。

8)收集、汇总各类实习教学文件,规范存档,实习总结交教务处备案。

2、专业教研室主要职责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制(修)订实习大纲。

2)根据专业、大纲要求就近安排实习场所,保证每个专业有2-3个稳定实习基地。

3)填报年度实习计划。

4)认真选派实习指导教师,每20名学生配备1名教师,实习地点多且分散者,可酌情增加教师名额。

5)及时了解实习情况,监控实习质量。

6)实习结束,组织教师进行总结工作,审阅实习总结报告。

3、实习指导教师任务与职责

1)全面负责实习工作,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学生实习任务。

2)实习前一个月,指导教师前往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要求,落实实习计划安排,协商制定实习执行计划。

3)实习计划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学院批准,指导教师提前印发给学生。

4)指导教师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实习大纲、实习教材、实习执行计划等,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了解时间安排和步骤,布置实习日记和报告要求,介绍实习单位简况及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

5)时期期间,应向学生布置一定量的作业、习题,及时检查学生实习日记,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批阅实习作业、报告。

6)实习带队老师要经常与实习单位联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校企关系。

7)实习结束前,做好实习成绩考核工作,完成成绩网上登录,并报学院。

8)实习结束,指导教师应做好离、返手续,并及时做好实习总结,填写《上海应用技术术学院实习教学工作总结》,交学院归档。

二、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内容及要求

1、实习日记

实习日记是积累实习收获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实习成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学生必须根据实习大纲的要求逐日记录每天的实习内容、心得体会、发现问题及改进措施等,认真做好资料的积累。

实习日记应图文并茂,平均每天不得少于400字。实习指导人和教师随时可抽查学生的实习日记,并给予指导。实习结束时,应将实习日记交实习指导人及实习指导教师评阅、签字。指导教师评阅过程中应关注:实习报告是否按照实习指导书要求撰写;材料、过程的真实性;写作的规范性与表达的准确性;结构的完整性;与毕业设计的关联性等。评语应指出实习报告中的优点,缺点和改进意见。

2、实习报告

实习结束前,学生要对生产实习全过程进行分析和总结,及时写出实习报告。其内容应包括:

1)实习概况及管理机构组织系统等;

2)主要实习内容;

3)对今后实习的建议及有关问题的改进措施等。

实习报告是评定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它不但反映学生实习的深度和质量,而且反映学生分析及归纳问题的能力,实习报告应图文并茂,简明工整,科学系统,并于实习结束时交实习指导人和实习指导教师评阅、签字。

三、实习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标准

1、实习结束学生返校后,应将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及实习计划、实习考勤表、实习评语表,按学校的规定及时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核。其中,实习评语表应由实习单位或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考核成绩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分制评定,登记入册。

2、实习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可邀请实习所在单位有关指导人员参加。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给予不及格。

1)实习期间表现差,没有达到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不按时交实习报告或实习报告和实习日记不认真且有明显错误,考核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者。

2)因病、事缺席累计时间达实习规定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

3)无故旷课累计两天及以上者。

4)在实习期间有违反校规、厂规,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者。

四、校外分散实习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组织校外实习的学生,经批准可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实习,除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外,并按附件1《校外分散实习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五、校内实习

校内实习除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外,并按附件2《校内实习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六、校外实习学生管理

校外实习除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外,并按附件3《校外实习学生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七、“工程训练”实习守则

“工程训练”实习除执行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外,并按附件4《“工程训练”实习守则》要求执行。

八、校外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

校外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按附件5《校外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要求执行。

九、附则

    各类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须经重(补)做实习后方可重新考核。

 

                                                            机械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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